沙石堆路边致人摔在地 法院:驾车超载者应负主要责任

2017-01-09 09:43:3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9日讯  村民建房,有些人喜欢把公路当成自家院子,随意堆放沙石,不仅影响车辆通行,也埋下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近日,仙游县法院审理一起关于农村建房沙石乱堆放导致伤人的赔偿纠纷案件。

2016年5月20日,仙游人吴某在自家的老房上翻建房屋。由于门前空地位置不够大,吴某便把沙石堆放在门前的村道上。当日,邻居林某的女儿陈某用电动车载着林某和其8岁女儿路过此处摔倒在地。

林某认为是吴某基把沙石堆放在村道造成自己摔倒,于是要求赔偿。吴某则认为村道上堆放沙石很正常,而且当时已经预留一部分通道给行人通过,是陈某自己载人不小心摔倒。他出于人道赔付了2000元给林某。

为此,林某向仙游县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损失。

法官审理

三方皆有错 超载负主责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某因家中基建运沙子,主张有及时清扫沙子,但是未设置安全指示,存在一定过错,造成事故发生,应承担20%的责任。林某知道陈某超载驾驶依然坐在电动车上造成事故发生,应承担20%的责任。陈某在明知超载的情况下继续驾驶电动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60%的责任,林某表示对于陈某所承担的责任不予追究。据此,法院判决吴某再赔偿给林某5000元。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莹 陈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