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10多年的房产证终于办好了

2016-11-17 09:23:4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盼了10多年,终于把房产证盼到手,心里踏实了!谢谢你们!”近日,武夷山市居民老刘手捧土地证和房产证,对武夷山法院的法官感谢不已。

老人姓刘,今年71岁,是武夷山造纸厂的退休工人。1999年,武夷山市横街头开始旧城改造,老刘一家高兴地住进了140平方米的安置房。2006年,开发商通知拆迁户办证,老刘补足了差价款5000元,并将拆迁协议原件及相关凭证交由开发商代为办证。

先是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未报批,后又因开发商法人代表周某负债下落不明……种种原因致使10年过去了,老刘还未拿到房产证。

“明明是我的房子,为什么不给办证?我要起诉!”今年3月,老刘来到了武夷山市法院立案大厅,情绪激动的他并不清楚该起诉哪个政府部门。“老人家,别着急,您慢慢说。”立案庭法官钟国辉见状,连忙倒了杯温水,扶老刘坐下。

钟国辉在与老刘交谈中得知,去年,老刘的孙女出生,可孙女左耳上的“胎记”越长越大,医院诊断为血管瘤。由于尚未满周岁无法做手术,只能每个月到省立医院进行保守治疗。治疗费用昂贵,让老刘家庭渐渐承受不起。于是,老刘想起给孙女上户口,这样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因为无法提供房产证等材料,不能办理户籍登记。无奈之下,老刘找到了武夷山法院。

“仅仅依据这一张收条,老刘不可能办到房产证。” 此时,钟国辉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深知,对于老刘而言,法院可能是最后能求助的地方了。

钟国辉立即向分管副院长孟宪福汇报。孟宪福了解情况后,耐心向老刘释明相关法律问题,最后,老刘同意先不起诉。随后,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以诉外联动的方式开始帮助老人解决办证问题。

第二天,法院牵头,邀请司法、住建、国土等单位,针对老刘的案件召开了第一次多元化解联席会议。为了解当年安置的房子面积是否与老刘所持补差价款收条标明的一致,调解员们又一一寻访当年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但是根据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还是无法办证。

“关键还是要找到当年的开发商。”各部门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之后,法院请公安部门协助寻找周某,虽获知其现居厦门,但仍未找到人。经多方打听,几经周折找到了周某的前妻,在她的协助下,终于联系上了周某。最后,周某出具了一份证明,证实老刘的拆迁安置协议被公司遗失,并和老人补签了房屋回迁合同。

10月份,法院再次召开联席会议,最终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老刘的房屋可给予办证,并且免去相关税费。

(见习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鲍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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