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存款6000多万 涉嫌非法集资被批捕
2016-11-01 09:40:2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日讯 近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芬、黄某民、黄某本。
2014年12月至今年6月,惠安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惠安县螺城镇设点经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宣传销售“安稳盈”、“小贷宝”、“车贷通”等理财产品,并承诺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诱使投资者购买上述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6千多万元,造成251名被害人共计2500万余元理财本金无法取回。同时,利用非法吸收的社会公众存款以福建省半边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放贷的金融业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400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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