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险因“房产买卖”流落街头
2016-09-27 10:58:1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薛法官以人为本巧调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谢谢你们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老两口。”近日,年逾七旬的退休干部陈依伯给福清市法院民一庭的薛爱平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锦旗上书“公正办案、为民办事”。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此前陈依伯因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林某告上了法庭。福清市法院受理该案后,期间共进行4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论激烈。
林某说,她是通过郑某得知陈依伯家有房屋要出售,在看了房屋周边情况后签订了《地产买卖契约》,并于当天将120多万元购房款汇到陈依伯妻子薛某的账户,陈依伯也将两权证交给林某。此后,林某多次要求陈依伯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但陈依伯避而不见。
陈依伯却说,诉争房屋是他唯一的居所,根本不可能有出卖房屋的想法。他是因为儿子陈某欠林某的钱,无奈之下用房屋提供担保。
福清市法院通过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并对案外人郑某等人做了询问笔录。结合当事人陈述及证据分析,法官判断可能是陈依伯的儿子陈某与林某达成了以房屋抵押借款的意向,采取了让陈依伯订立房地产买卖契约的形式。
不过,陈某因欠有大额款项而离家,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上,陈依伯夫妻年事已高,这套房子又是他们唯一的居所。基于案件的特殊情况,薛法官多次动员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陈依伯应于指定期限内偿还林某借款本金120多万元及利息款31万多元。
“公平正义并不是虚无缥缈的口号,而应通过一件件个案得以切实维护和实现。法不外乎情,践行司法为民,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障、法律的温度。”薛法官说道。
(林星 林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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