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法院兑现17名农民工工资29.36万余元
2016-09-02 10:51:1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日讯 8月30日,泰宁县法院为申请执行人李某等17名农民工兑现工资29.6万余元。
据了解,2012年间,李某等17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泰宁县某林场公司从事林木生产工作。后来由于公司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拖欠李某等人工资29.6万元余元。为此,李某等人到县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尚欠李某等人工资29.6万余元,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李某等人为此向泰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履行执行通知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第一时间进行查询,并冻结该公司名下的账户、财产。最后,法院对该公司名下的林权进行司法网拍,所得资金用于偿还李某等人的工资。
(廖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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