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十大措施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安商 护商 亲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7日讯 日前,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的十大服务和保障措施,对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营造良好环境;突出办案重点,维护合法权益;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效果;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进行细化实化,贯穿着安商、护商、亲商的理念和行动。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说,《意见》对司法实践兼具指导性和针对性。如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归纳梳理了经济发展领域、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易发多发的罪名,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惩治职务犯罪、开展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以及强化经济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
一个管用实用政策措施的出台,很重要的一条是可操作性。“《意见》具备了这一特点。”该负责人解释说,如严格区分涉企犯罪的“五个界限”、办案落实“五个不轻易”、执行规范司法“六个严禁”,是近年来办案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办法。“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的规定,均出于保持企业正常运转、维护企业声誉考虑,把办案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该《意见》呼应了民营企业家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关切,受到他们的欢迎。“依法监督纠正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这些来自民企领域和经济主管部门的建议写进了《意见》。
据介绍,4月,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先后深入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漳州等地和省工商联,与企业家座谈,了解经济下行中民企所忧所盼,为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制定《意见》进行专题调研。“这是一份接地气的《意见》,每一条措施都是实打实的干货。”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帅金高说。
(特约记者 张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