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法院审结一起镇村干部侵吞“粮补”案
2016-05-20 10:33:0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0日讯 近日,漳州云霄县东厦镇原农办工作人员朱某、云霄县东厦镇溪塘村原报账员蔡某,因犯贪污罪经云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刑2年半缓刑3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悉,2011年至2014年,朱某受东厦镇政府聘用期间,利用负责东厦镇种粮及良种补贴数据录入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录入东厦镇种粮及良种补贴到农村信用社软件时,采取截留每户部分补贴1元或2元的形式,四年六次私自截留种粮及良种补贴款96446.91元。
(朱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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