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发布
首例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NIKE”、“PUMA”运动套装32元、运动裤18元,都是名牌怎么这么廉价?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我省首例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入选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内容涉及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及2015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发明专利权、假冒注册商标权等。
2013年11月起,被告人洪某未经注册商标权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在石狮市某村办服装加工厂进行“NIKE”、“PUMA”运动套装及运动裤加工。2014年4月25日,石狮警方在洪某的服装加工厂查获“NIKE”、“PUMA”运动套装各2236套、1225套,标价32元,“NIKE”运动1030条,标价18元,查获商品共计129292元。2014年7月18日,石狮市检察院对被告人洪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自诉人“NIKE”公司不服,向石狮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石狮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缓刑1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据介绍,在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犹如凤毛麟角、“一案难寻”,主要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多依赖公权力的介入而提起公诉,但是囿于证据收集、诉讼程序复杂等原因,而不愿选择提起刑事自诉。上述案件在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后,知识产权权利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有罪。本案的审理不仅增强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信心,同时体现我省法院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省高院副院长许先丛表示,为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我省法院积极运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知识产权临时措施,有效破解权利人举证难问题。201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并执行证据保全案件206件,支持申请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达94%以上,执行成功率达96.3%,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予以有效化解。同时,提高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损害赔偿数额,使损害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相契合。并进一步重点加大对涉民生假冒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820件,同比增长2.58%。
(本报记者 张梅花 实习生 胡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