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法院妥调林木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01-05 10: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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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5日讯 日前,大田县法院积极参与调处一起因环境污染引发的林木损害赔偿案,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2015年4月30日,福建鑫峰矿业有限公司“木石花”矿点的硫矿因天气原因引起自燃,排出大量有毒气体,致使该矿点周边湖坪村林新明等9户村民种植的杉、松油茶等林木大面积枯萎,给林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该院得知此事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派生态庭法官与前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前坪乡矿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入村调查了解林木损失情况,并对受损人员名单、林木树种、数量等分别予以登记造册。同时,多次召集湖坪村村干部、受灾户代表与公司代表对受损林木赔偿情况进行商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院及时就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曾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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