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构建新时代检察宣传和检察文化产品体系,是检察宣传思想工作适应检察事业快速发展的一项基础性、结构性、全局性的重要变革。检察宣传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直观印象,关乎检察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宣传队伍建设力度不足。基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普遍是检察干警业余来兼职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一人多岗,他们不仅要应对传统媒体,还要应对新兴媒体的应用,有些甚至还兼职起草大量的文字材料工作。面对这样的局势,想真正搞好新媒体下的检察宣传工作,也是有心无力的。
(二)检察经费投入不足。检察新闻宣传经费仅限于订阅报纸、杂志,制作宣传栏、宣传品等,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在于媒体达成战略合作和购买版面等方面投入不足。省内仅有少数基层院建立了新媒体工作室,但在硬件设备、购买专业剪辑服务等方面投入不足,用于日常工作使用的电脑配置也很低,经常出现卡顿。岗位培训、请技术人员授课上缺乏经费支持,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也较少,检察宣传专兼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赶不上时代发展的速度。
(三)检察宣传机制上不健全。近年来,各基层院与报社媒体的战略协作还停留在检察院自己撰写稿件,未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心放在发现检察工作亮点以及提升宣传稿件的质量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与媒体双向沟通交流的力度。
(四)宣传内容单一,宣传视角固化。基层检察院的宣传仍是报喜不报忧,更愿意宣传自己做了什么,上级想看什么,而没有把“两微多端一抖”作为普法的“喇叭”、展示检察形象的“窗口”。固守“我想说什么”,而主动忽略“百姓想知道什么”,其结果往往是“谁写谁看”、“写谁谁看”。
二、原因
思想上不重视。思想上的不重视是宣传工作难以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原因。不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就无法提供优质法治新闻产品,弘扬主旋律,彰显新作为,传播正能量,更谈不上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
理念上未更新。部分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未树立“主人翁”意识,没有从大局上、从文化自信的角度去看待检察宣传,没有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宣传上怕得罪人。在新闻媒体眼中,检察机关过于谨慎,不愿意透露信息,对一些信息常常是堵、躲或者保持沉默,很难获得核心信息,只能在外围“打转”。而在检察机关眼中,媒体不够理性,善于捕风捉影,或者夸大事实,给司法工作“添乱”。
三、应对的策略
(一)树立“大宣传”意识,建立全院一盘棋。基层检察院要坚决摒弃新闻宣传只是综合部门的职责,与业务部门不相关的观念,在办好案的基础上做实检察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当做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以匠心打造精品,建立一把手抓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格局。树立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宣传员的新理念,发动每位干警,积极从多维度发掘办案中和日常工作中的新闻素材。
(二)储备宣传人才,建设专兼结合的团队。检察宣传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政治上忠诚、能力上过硬、作风上严实的宣传队伍。专兼结合的团队不仅能弥补人员力量的不足,还能在专业上形成互补,从而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基层检察院在公务员招录中要及时招录具有中文、新闻宣传等专业人才,提升检察新闻宣传的专业程度。通过教育培训、传帮带培养宣传联络员,树立宣传思维,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新闻线索。发动院内包括聘用制书记员在内的青年人,去寻找可视化、便捷化、多元化的表现形式,研究新颖的视角和剪辑、编排手法,使得内容与形式深度融合,达到一主题多元表现方式的目的,让受众耳目一新。宣传工作需要基层院党组的支持,加大软硬件的投入。基层院可以根据实际建立新媒体工作室,为宣传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流、合作的空间。
(三)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与各媒体建立深度战略合作机制,主动给媒体“喂料”,提供信息,让媒体第一时间发出权威报道。建立健全宣传考评机制,将宣传任务数和舆情处置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个人年度评先评优、集体评先评优。建立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建议宣传工作人员到业务部门开展短期轮岗学习,深入了解检察业务工作的过程,发掘业务工作亮点,提升业务工作经验的转化率。
(四)敢于面对积极应对。以更加谦卑、平和、真实、坦诚的心态对待“新技术”所带来的“新媒体”,利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发布官方消息、开通12309手机平台、由发言人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切实提供公众所需的有用信息,及时回应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同时,充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办理的相关案件,通过图文故事、以案说法等群众容易接受和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主动地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出击,闻风而动,主动发声,增加新闻稿件的吸引力。
(徐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