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画眉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4日讯 在闽西大地,连绵山峦与广袤森林,承载着自然的馈赠。画眉鸟,身姿灵动,啼鸣婉转,宛如大自然的精灵,为这片土地添满生机。然而,被告人陈某的贪婪,却让它们的命运陷入危机。
2021年2月至2023年11月,龙岩市新罗区周边的野外山场,本是画眉鸟的家园,却沦为猎场。陈某为谋取私利,在山林间布下捕鸟网,播放画眉鸟叫声诱捕700余只画眉鸟。除此以外,他还向他人购买100余只,再通过各种途径,将这800余只画眉鸟售卖至全国多省,从中获利。
每一只画眉鸟,都是生态链的关键一环。它们捕食害虫护林、播撒种子,对维系生物链稳定、促进生态平衡至关重要。2021年,国家将画眉鸟保护级别从“三有动物”提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伤害它们的行为都将面临严惩。
2024年6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为确保审理公正高效,新罗法院聘请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成员、明溪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肖书平担任技术调查官。
其间,调查官深入审查第三方专业鉴定中野生动物的物种鉴定与价值认定,分析论证猎捕工具、方法及被告人非法猎捕等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他与审判人员一同实地勘察案发地鸟类生长环境,仔细阅卷核实涉案野生动物物种与价值核定等问题,严谨建议法庭对猎捕工具和方法进一步核实。
庭审中,调查官当庭发表《技术调查意见》,指出本案物种鉴定准确,符合“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的45000元野生动物资源损害金,符合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面对铁证,陈某当庭表示愿意缴纳损害金。
2024年12月,新罗法院判决陈某非法猎捕、购买、销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800余只,价值400余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陈某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和坦白情节,依法从宽处理;但因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方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告程序后,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陈某赔偿9只画眉鸟死亡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45000元,法院予以支持。
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例在陆生野生动物领域适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技术调查官在案件审理中,对第三方鉴定报告中的价值认定、市场价格核算等进行综合审查,分析非法猎捕行为对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为审判提供“技术支撑”。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蕾 林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