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好东西》中找好办法
在电影《好东西》中找好办法
——律师解读该部电影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近日,电影《好东西》在全国热映。该片讲述前调查记者王铁梅带着女儿王茉莉搬到新家,结识邻居乐队主唱小叶并成为好友,由此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影片聚焦女性视角,以错落有致的笑点和先锋灵性的风格,通过平和轻盈的叙事探讨厚重深刻的内容。
从两性议题、育儿话题到校园霸凌、网络暴力……影片中涉及不少的法律热点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对此,记者邀请福建谕维律师事务所翁苓芳律师解答其中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一:跟踪尾随
小叶深夜回家时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随跟踪,正当她惶恐不安时,王铁梅骑着平衡车出现,仿佛“暗夜骑士”般驱逐尾随者,表示“也要让他尝尝被人跟踪的滋味”。
问题:男子尾随小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一般而言,单纯的尾随跟踪行为,若未侵犯他人权益,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特定空间、特定时间跟踪尾随他人时伴有偷窥、偷拍、窃听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外,如果尾随行为是为了犯罪做准备,例如预谋实施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那么尾随行为就可能被视为犯罪预备,将可能受到《刑法》的追究。
如果小叶没有恰巧碰见王铁梅,发现有人尾随,应该立即报警,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在报警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和信息,以便警方能够迅速采取行动。
关键词二:家务价值
影片有一处“蒙太奇”叙事手法触动着观众的心弦。女儿王茉莉在小叶的引导下天马行空地猜测耳机里的各种音效,在她的视角中,这是龙卷风、下暴雨、泥石流等来自于自然界的神奇景象,然而这些声音都是母亲王铁梅日常的家务劳动:煎鸡蛋、晾衣服、用吸尘器打扫房间……女性的隐性家务在影片中以诗意而浪漫的方式得以展现。
问题:女性的家务劳动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在部分人的传统观念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较为常见,女性往往成为家务劳动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但是长久以来,家务劳动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表现得不那么明显,被作为一种不计报酬的无偿劳动义务。但从现行经济发展态势和法律平衡两性价值角度而言,夫妻双方应当齐心负担家庭共同体的责任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男主外、女主内”这一传统观念违背男女关系平等的法治原则,偏离正确的价值观。女性的家务劳动是有价值的,应当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务劳动看似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小事,却是维持家庭和谐稳定必不可少的部分,家务劳动创造的价值应当与社会劳动价值一样得到认可和尊重。
关键词三:家庭暴力
影片中,小叶害怕处理冲突,习惯在争吵中认错,对爱极度渴望。究其根本是小叶的原生家庭带给她的伤害:父亲会经常把母亲暴打一顿,而母亲把情绪宣泄在小叶身上。
问题:小叶父母的行为是否属于家暴?遇到家暴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小叶父亲对母亲的暴打行为属于身体上的家庭暴力;小叶的母亲对小叶的经常性贬低属于精神上的家庭暴力。根据文义解释,“暴力”一词理解为“一种导致或可能导致身体或心理伤害的明确的或象征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遭遇家庭暴力时,既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家庭暴力证据收集方面,2024年12月,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8种辅证类型:记录家庭暴力发生过程的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记录。
关键词四:网络暴力
王铁梅在同事的鼓励下,根据自身经历写了一篇“单亲妈妈并不惨”的公众号文章,本意是想改变当前夸大其词的悲惨叙事现状,却遭受网友疯狂的言语攻击。
问题:面对网络暴力,王铁梅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网络暴力,简称网暴,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在信息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都属于网络暴力。这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影响到王铁梅名誉,王铁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之诉,要求网暴者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则涉嫌犯侮辱罪、诽谤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关键词五:公共市容
影片中,王铁梅和王茉莉受小叶邀请观看乐队演出,结束后在途中遇到一男子随地小便,王铁梅看见后大声喝斥,男子落荒而逃。
问题:在公共场合随地小便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在公共场合肆无忌惮地裸露身体部位的行径,无疑是对身处于该公共区域内的各类人群的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此外,随地小便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卫生,还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如病菌的传播等。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共卫生管理的基本规范,也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条例明确列出多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包括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对于这类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关键词六:校园欺凌
王茉莉的作文受到老师夸赞,但遭到男同学张家新的嫉妒和挑刺,找来高年级的“校霸”欺负王茉莉,警告其分数不能考得比张家新高,并且扔掉王茉莉桌上的橡皮。影片虽然以“老乡见老乡”的幽默巧合化解了王茉莉的危机,但张家新扬言还要找来其他的“校霸”继续对付王茉莉。
问题: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遇到与王茉莉类似的情况应如何应对?
律师解答
翁苓芳律师: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根据外部行为表现可以分为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影片中的男同学存在对王茉莉的言语欺凌和关系欺凌,言语欺凌是指通过语言对受欺凌者实施的欺凌行为,如辱骂、起外号、恐吓等,言语欺凌在所有欺凌类型中发生率最高。关系欺凌是指通过破坏受欺凌者的人际关系实施的欺凌行为,如孤立、传播谣言、敌视他人等。
校园欺凌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可能构成违规、违法行为甚至刑事犯罪。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分,以警示和教育涉事学生。对于违法行为,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将受到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而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涉事未成年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影片中,张家新还抢夺王茉莉的鼓槌,王茉莉通过借助巧力和惯性予以反击。但作为学生,应尽快向一切能提供帮助的人求助,并第一时间寻求父母和老师的帮助,勇敢地反映。如果发现身边的同学被欺凌,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作为家长,应给予子女的情绪更多关注。在发现孩子出现情绪低落、身上受伤、厌学旷课、多次要钱等反常行为时,应耐心询问,给予孩子勇气和帮助。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普法后记
《好东西》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当代女性的生活状态,让观众在欢笑与感动中感受到生命的温度与希望。但不可否认的是主角们经历过的“旧创伤”和正在经历的“新问题”都或多或少与法律相关。正如电影的台词:“如果能让你开心,那就是好东西。”为了创造开心而灿烂的生活,我们应该摒弃这些法律方面的“坏东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秩序,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赖黄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