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全力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
“碳”索不止 绿意不息
——龙岩中院全力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日讯 在环境资源类案件中,通过“认购碳汇”等形式来赔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近几年已从龙岩首创,推广到全国适用。“生态司法+碳汇赔偿机制”进一步拓展了修复路径,从司法上打通“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通道。
“绿碳”损失价值几何?
“能否以现有公认的评估标准,对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损失进行计量?”2022年2月,在一次与市林业局日常工作协调会上,龙岩中院生态资源庭法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在涉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破坏的不仅仅是森林本身,还会对森林生态服务系统造成损害,如何引导被告人在补植复绿的基础上,自愿承担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丧失部分的价值损失,以弥补修复期间的生态功能服务?
源于这次思维碰撞,龙岩中院联合市林业局依托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碳汇科研项目,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碳汇损失量化评定,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生态修复方式和措施,首创林业碳汇价值量(碳汇量*CCER碳价)计量方法,为林业碳汇损失计量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核算方法,解决了森林碳汇量测算难的问题。
2022年3月,龙岩中院联合市林业局创新以“专业技术基础、行政履职配合、司法修复助力”的“双碳”司法协同实践机制,出台全省首个涉林刑事案件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探索“生态修复+碳汇赔偿损失”森林生态修复新模式,有效填补涉林刑事案件修复环境服务功能丧失的司法“空白”。
发端于龙岩的《福建法院创新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写入2023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相应的案例入选最高法司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意见典型案例,成为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龙岩特色名片。
“绿碳”赔偿如何运用?
在上杭县蛟洋镇丘坊村的山场上,苗木间距均匀,林相整齐划一,有枫香、铁冬青、米老排等树种,去年春天种下的数千棵“碳汇林”树苗都拔高长粗。
这片林子是全省首个示范“司法绿碳基地”,2022年3月由龙岩中院联合龙岩市林业局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创建,并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替代性修复工作。
在“司法绿碳基地”进行专业的、集中的“补植复绿”,不仅保证了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安全,还优化了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森林质量和景观效果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龙岩司法绿碳基地的创建,为被告人认缴碳汇赔偿金用于“碳汇林”建设提供示范实践场所,持续探索涉生态环境资源破坏案件异地修复模式,以试验最有利于吸碳固碳的树木及营造方式来形成龙岩碳汇修复模式,拓展了司法和行政执法在协同保护生态治理中损害担责、恢复生态、堵疏补漏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