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法院以法治之力守护苍翠林海
以法治之力守护苍翠林海
——连城县人民法院携手邱家山国有林场筑牢生态屏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5日讯 连城是典型山区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1.49%。如何更好地以法治之力守护苍翠林海?近年来,连城县人民法院立足连城实际,与邱家山国有林场通过党建共建、生态共护、矛盾共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推动连城绿色发展。
“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挥锹铲草、洒水浇灌……”今年3月12日,在邱家山国有林场内,连城县人民法院党员干部在林场工程师悉心指导下,清理古树周边杂草,在护林员协助下为古树名木施肥补肥。随着院场共建的深入推进,这些添绿管绿的场景已成为常态,也是“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的生动体现。
“我们连城法院6个党支部在邱家山国有林场认管了30棵古树名木,平时主要负责树木周边杂草的清理,党员干部还参与植树造林30多亩。”连城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邓成焕介绍。
与邱家山国有林场共建以来,该院通过认管古树名木、组织植树造林、举办绿色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对生态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作为。
“破坏者”变身“修复者”
步入邱家山国有林场,抬眼望去,闽楠、红锥、柳杉、秃杉等珍贵树种与木荷、杉木、马尾松等传统树种错落有致,满目青翠。
“今年以来,我们在邱家山国有林场不仅建立了异地补植复绿基地,还建立了环冠豸山固碳基地邱家山国有林场展示区,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提供补植复绿的场所,让涉生态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在接受惩罚的同时,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连城法院生态庭法官介绍道。
今年8月,连城县姑田镇的李某未经同意,私自在林场大洋地管护站后洋大朱地山场伐倒林木。经有关部门处理,李某不但要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还要在法院与林场共建的生态异地修复基地补植杉木。
为了让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有效的修复,近年来,连城法院通过建立生态异地修复基地,有效解决了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无法或不便原地开展生态修复的问题,为被告人开展替代性“补植复绿”,实现等量恢复受损森林碳汇。今年以来,该院共督促被告人通过赔偿碳汇方式,缴纳碳汇补偿金13万余元,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及时雨”润泽“新枫景”
今年7月14日,伐木工人傅某在邱家山林场不慎受伤,林场迅速救援并垫付医药费。然而,傅某出院后要求额外赔偿,与承揽方连城县贵财林业有限公司产生纠纷。林场急中生智,请来法官调解。法官通过案例引导傅某认识到承揽方已尽职责,并告知其可通过工伤认定获赔。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傅某终于理解了承揽方的立场,双方达成和解。法官的介入如同及时雨,化解了这场纠纷。
近年来,连城法院携手邱家山林场,按照“力量前置、阵地前推、关口前移”的解纷思路,充分发挥村居法官工作室“前沿哨”、巡回法庭“便民点”、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在前端化解过滤各类矛盾纠纷,实现“无讼林区”。
在法治的加持下,林场辖区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涉毒犯罪和开采稀土等违法行为,相关界权、林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合理采伐利用大洋地、上堡、中堡、新罗等山场的林木资源,场村实现合作共赢,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江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