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窒息体验”背后的法律问题
死亡,不是游戏!
——律师解读“窒息体验”背后的法律问题
11月2日,“死亡三秒流行校园严重可窒息致死”话题冲上热搜,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这种通过特定动作让体验者快速达到窒息缺氧状态的“死亡游戏”风靡校园,游戏中包含的危险动作令家长颇为担心。
“死亡游戏”并非新鲜事,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这种游戏就已经在内地和沿海城市传播,并迅速被青少年模仿,风行于校园。2004年,教育部提醒,“死亡游戏”极易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应坚决制止此类游戏在学生中传播、蔓延。相关省市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揭露此类游戏的危害,严令禁止学生尝试这种游戏。2005年,教育部再次发文,要求国内所有网站删除有关“死亡游戏”的介绍。
“死亡游戏”死灰复燃,重新在学校学生中流行起来,背后有什么法律风险及责任?对此,记者邀请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鹭杰律师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案例一
11月5日下午,莆田的13岁学生小辉(化名),在课间和同学玩起“死亡游戏”,竟将自身陷于险境。“死亡游戏”后约两小时,小辉感到头晕胸闷,随即前往医院就诊。
莆阳医院的医护人员看到小辉时,他脸色苍白、意识不清,几乎昏迷不醒。随后,医院启动急救程序,才使小辉脱离了生命危险。经过进一步观察和治疗,11月6日,小辉康复出院。
问题①:“死亡游戏”一般是需要他人合作,参与者负有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种游戏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如游戏致人受伤或死亡,有关行为人将根据其过错程度而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②:“死亡游戏”的受众一般是未成年人且自愿进行。一旦发生危险后果,责任应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在民事侵权责任的分配中,主要依据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方面,若受害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已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在没人强迫的情况下,主动参与了游戏并配合,亦有过错,其自身及其监护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综合以上分析,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游戏危险性的判断和认知均存在不足,家长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负有重要责任,需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孩子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