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碳”索绘就生态图景

2023-01-20 09:12:0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两山”“碳”索绘就生态图景

——漳州市检察机关创新“蓝碳、绿碳” 双碳汇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还景于民,算的是大账;保护生态,谋的是长远。近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蓝碳、绿碳”双碳汇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融入生态检察保护工作,促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好的制度,带来好的变化。这一机制得到了最高检、省检察院以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的肯定,并获2022年漳州市绩效考评改革创新项目第三名。其中,珊瑚保护公益诉讼案更是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双碳汇司法保护方面的探索实践,为漳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点“碳”成金

创新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想下好“双碳汇司法保护”这“一盘棋”,既要在战略上布好局,又要在关键处落好子。于是,漳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了“检察+碳汇”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首当其要,先将碳汇机制引入司法办案,依托专业机构计算碳汇数据,并通过认购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同时,建立公益诉讼技术官制度,选聘专家为赔偿金核定等提供技术支持。

2022年11月11日,南靖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适用“绿碳”机制案件。嫌疑人吴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到林地内砍伐阔叶树,并将木材进行销售获利。“你这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同时也破坏了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功能损失,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检察官释法说理下,吴某深刻反省了自身错误,自愿在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认购林业碳汇105吨,用于赔偿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

为全方位推进“检察+碳汇”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漳州市检察机关还以东山、华安为中心,打造“蓝碳、绿碳”双碳汇司法实践基地,加大集群效应。云霄县则建立起全省首个红树林生态保护协作平台。

一路探索,一路创新。针对生态公益损害发现迟、修复难问题,漳州市检察机关探索适用“蓝碳、绿碳”的预防性公益诉讼机制,及时发掘公益受损苗头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以更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更精准的风险防控,有效推动固碳减排源头治理。

向海图强

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日益显现。作为地球上最大的“碳库”——海洋,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蓝碳”的作用和意义愈发凸显。

为此,漳州市检察机关建立起“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谷文昌干部学院共建检察公益诉讼研学基地,开展“蓝碳”司法保护应用专题研究。还联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事局、海警局共建“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犯罪,持续强化海洋生态联动治理。

2022年9月,云霄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红树林保护缓冲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综合考量到11名犯罪嫌疑人虽是禁渔期内捕捞,但捕捞的是自己合法养殖的花蛤苗,遂依法作出了无罪认定。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海洋经济问题,我们也会主动研究对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漳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2021年7月,东山县检察院针对赤屿建筑废墟存在环境污染及崩塌危险,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拆除及生态修复方案。得益于此,现在的赤屿已成为新网红旅游“打卡点”,周边洋流得以畅通,渔业产量、质量也得到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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