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院出台10条意见保护野生动物

2021-07-27 13:27:4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强化责任意识,突出价值引导,助力形成生态正义观。全市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要强化对生态平衡、公共卫生安全、食用健康、社会风尚的价值引领倡导,促进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统一价值经验。要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原则,强化受损野生动物资源的审判修复,弘扬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与平衡,助力龙岩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惩危害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严格适用法律定罪,严格把握刑罚裁量,切实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要重点惩处实施于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保护地、国家森林公园及生态公益林区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竭力维护龙岩生态福地。要精准打击以非法交易、食用为目的的非法猎捕、杀害、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杜绝部分县区乱捕滥猎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要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准确定性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助力新冠疫情阻击战。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注重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避免可能引发的不良社会影响,严格缓刑适用,维护社会正义价值观。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规范程序,推进落实从严从快审判,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现及早尽早判决。要落实院、庭长担任涉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审判长,由员额法官或邀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进一步彰显生态刑事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要兼顾抓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进度,及早尽早排期公开开庭审理,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远程开庭”,依法当庭宣判,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实现司法裁判“三个效果”的统一。

要联动保护,有效衔接公益诉讼,加强生态执法联动,合力修复野生动物资源。要重点抓好检察机关提起的具有“一案双效”的刑事附带民事涉野生动物生态公益诉讼,依法提升刑罚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功效。要抓好涉案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等赃物联合处置,及时协调森林公安机关放生或交由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处理并登记拍照存查,或交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销毁。要定期开展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危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一步阻断违法犯罪,合力修复受损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功能区。

要强化宣传,以案释法扩大典型案件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评价指引功能,及时筛选涉野生动物资源典型刑事案件,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微博直播、巡回审判、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同步向社会群众以案释法,警示震慑犯罪,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共防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的良好氛围。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朱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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