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检察院健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2021-01-21 15:27:4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检察护蕾 法治先行

“小宝,什么是法律呀?”

“小朋友们,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时时刻刻在保护着我们,让小宝来告诉你吧……”

近日,在永春县蓬壶镇东星村的广场上,一群小朋友正围着一个可爱的机器人,争先恐后地与他对话。

这个可爱的机器人,是永春县检察院的新成员——小宝。小宝的到来,为普法活动增添了新的乐趣,也引起了更 多未成年人对法律的学习兴趣。

为民办实事的脚步不能停

2020年7月份,在永春县青少年宫三楼,永春县检察院与“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成员单位共青团永春县委共同建 设的“永春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始投入使用。

“以前孩子们上完培训班都归心似箭,现在孩子们下课后,都第一时间到法治教育基地来参观,教育基地就像一 块磁铁,留住了孩子们的脚步。”青少年宫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正值暑期,孩子们到青少年宫培训学习之余 ,纷纷慕名而来,到基地参观体验。

这是永春县检察院落实2020年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一个重要举措。该普法基地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 点设计,设置了法治教育室、音乐治疗室、情绪宣泄室、沙盘治疗室、图书阅读角等功能区,涵括了法治教育、 心理治疗等功能。

指引迷途的脚步不能停

2020年6月份,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永春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 永春县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意见》。

“你好,我是广州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我院拟对两个涉案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他们是永春人,想邀请 你们参与对这两名嫌疑人的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意见刚通过,永春县检察院便接到 这样一个电话。经了解,林某甲和林某乙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某网站发布虚假口罩信息骗取他人钱款。案发后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赔,得到被害人谅解,且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经审查,黄浦区检察院认为林某甲和林某乙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决定对俩人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 考验期为8个月。由于林某甲和林某乙的居住地在永春,黄浦区检察院便邀请永春县检察院及司法社工协助,共同 对二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

“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能够将犯罪学、心理学及相关知识运用到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正工作中,以弥补传统方 法的短板,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永春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江巧华表示。

送法普法的脚步不停歇

“小张喜欢欺负同学,经常抢别人的东西,但是这种看上去无关紧要的小打小闹却可能构成犯罪,而且法律规定 了抢劫三次以上就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学们算算,这笔账到底划不划算呢?”永春检察公众号发布的文 章在短短两三天内,阅读量高达上万。

这是永春县检察院为即将开学的孩子们量身定制的“法治大餐”。该文章通过视频,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 的语言和生动的讲述方法,为孩子们讲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学生和家长通过手机,一起学习了该课程。与此 同时,用真实案例改编的,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微视频《不再沉默》也在全县展播,该视频荣获全国“第四届检 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金奖,并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推广。

除了线上授课,检察官也没有停止送法进校园的脚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授课人员在小会议室现场为小部分师 生讲课,而大部分师生通过“云课堂”同步观看课程直播。避免大规模聚集的同时,实现了法治课全校全覆盖。 不仅如此,暑假期间,检察官也没有停下普法的脚步,他们联合启蒙社工、乡镇村委会开展一系列“法治在身边 ”法治宣传亲子游园会活动,将法治元素融入游戏环节,让孩子们能够在游戏中学习、探究法律知识,将法治的 种子播进了孩子们的心里。

“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落实到位。”江 巧华说。

(本报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孙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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