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法院“诉非联动”成功化解消费纠纷

2021-01-20 13:34:4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30多万元预付款讨回来了!

“这是调解笔录,如果没问题,请大家签字确认。”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为一宗涉及近300名消费者的预付款消费投诉开展调解,并引导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申请司法确认,为消费者成功挽回30多万元经济损失。

今年1月初,近300位消费者发现其预交了款项的健身房却没有如期开业,随后又有人爆出“器材被搬走”“老板跑路”等消息,心急火燎之下,消费者们有的向洛江区万安派出所报警求助,有的向洛江区消委会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有的向万安司法所寻求调解。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消费者情绪较为激动,为避免群体性事件产生,相关部门得知情况后,立即通过与洛江法院联合建立的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情况同步反馈给法院。

1月11日,洛江法院得知情况后,一方面联系市场监管局组织健身房负责人和消费者代表尽快进行调解,另一方面抽调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的专业法官,准备现场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当天下午,调解会议在万安司法所开始了。

刚到会场,消费者代表们看到健身房负责人,都气不打一处来,纷纷指责其行为。在法院、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总算坐到了“谈判桌”上。

“收了我们的钱就不见了,你这是诈骗!”

“健身馆器材都买来了,却因为其他纠纷开不下去,我自己也损失惨重,哪有钱退给你们。”

……

眼看双方寸步不让,法官们决定换一个思路,分别向双方了解心里的诉求,以求找到共同点。

“虽说总额有30多万元,但是平摊到每个人身上也不是特别多,而且老板确实有苦衷,现在让他一下子拿这么多钱也确实比较难。”法官一边从情理上劝导消费者体谅健身房负责人的难处,另一边也向健身房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负责人表示愿意退款,只是目前资金困难,变卖器材需要时间且器材“落地”就掉价了,不可能按进价卖出,希望能分期退还消费者款项。

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向,负责人也愿意退款,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就退款的时间、金额及渠道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对于协议的履行问题,法官引导消费者申请司法确认。


最终,一场涉及近300名群众的消费维权纠纷,在法院提前介入下,顺利得到了化解。

这是洛江法院“诉非联动”多元调解新机制成效的一个缩影。2020年来,洛江法院认真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强化理念治理,积极融入“洛江区诉非联动中心”建设。通过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2.0版建设,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案外、诉前调解,指导调解员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对确实无法化解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村居、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司法服务,促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向前后衔接、多元联动、线上线下拓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赖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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