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先礼后兵”促执行

2021-01-20 12:51:2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我会尽快偿还剩余的借款,不要把我列入失信黑名单”。日前,古田法院执行干警执前督促被执行人林某履行义务时,林某当即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偿还借款。

据悉,林某曾向古田县信用社申请领取福万通普惠金融卡一张,朱某某为林某的借款提供担保。因林某未及时还款,古田信用社遂向古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偿还借款、利息、违约金共计32933.43元,并要求朱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判决生效后,林某仅偿还了部分款项,古田信用社便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林某、朱某某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因该案涉及金额较小,执行干警便决定先行通过电话进行督促,全面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一旦案件正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可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该信息推送到全国信用征信共享平台。”执行干警解释道。因害怕征信受影响,将来无法再申领使用信用卡,林某当即表示愿意清偿该笔债务,并很快履行完毕剩余借款。

为进一步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提高执行节点流转效率进而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推进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古田法院制定出台《古田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前督促履行的实施意见》。据悉,执前督促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和解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督促执行的工作机制。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节约司法资源,而且能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减少执行成本,为当事人双方提供更加便利的执行方式。

(郑锦聪)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