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2021-01-20 12:45:5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廖某、李某的监护人资格。近日,廖某、李某因贩卖自己生育的小研(化名),由三明市梅列区民政局提起撤销其2人监护人资格,梅列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但是,接下来谁才能够担任小研的监护人呢?

廖某长期无业,已娶妻并育有一子一女,长期混迹各种娱乐场所。2017年,廖某认识了在娱乐场所工作的缅甸籍女子李某。不久,二人以男女朋友相称并同居生活,2018年9月,李某产下一女小研。

小研的出生,给廖某和李某带来的不是快乐,由于廖某长期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收入,李某只能继续外出打工赚钱,由廖某在家照看小研。不久,廖某厌烦了这种生活,鼓足勇气告知家人,并希望家人帮忙抚养。然而,却遭到妻子郑某的强烈反对,廖某遂产生卖掉女儿的想法。虽然李某不同意,但在廖某的多次劝说下,加上经济压力,李某默许了廖某的提议。在寻找几个买家后,都因价格问题,未能成交。2018年12月,廖某将小研以43000元价格卖给了陈某、张某夫妻。毕竟血融于水,小研被陈某夫妻带走后,廖某、李某时常思念孩子,频频要求以微信视频的方式见孩子。陈某夫妻认为这样做对小研成长不利,不同意微信视频。见不着孩子,受不了良心责备的廖某于2019年5月到公安局报警称孩子被他人抱走,并主动供述自己贩卖小研的经过。2019年10月,廖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李某因系从犯等原因,被判处缓刑。

小研被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解救,并安置在福利院临时照料。可爱的小研,给福利院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福利院院长成了小研的新爷爷,但长期未确定监护人毕竟对孩子成长不利。三明市梅列区民政局遂向梅列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廖某、李某作为小研监护人的资格,并申请担任小研监护人。在审查过程中,小研的爷爷、奶奶表示异议,要求担任小研的监护人。

究竟由谁来担任小研的监护人呢?小研的母亲是外籍人士,是否应当由梅列法院来审理此案呢?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梅列法院可以受理此案。

但谁是监护人?小研的外婆远嫁山东,已书面向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作出放弃小研抚养权的说明。本案受理后,再次向梅列法院作出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说明。

担任监护人是一种职责,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小研的爷爷、奶奶在刚得知小研的存在时,并不同意抚养小研,但亲情是割裂不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爷爷奶奶越发对当初不想抚养小研感到后悔,毕竟孩子由民政局担任监护人,日后还是要由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来收养的,只有自己担任监护人才能让小研在亲人身边长大成人。现在爷爷、奶奶身体健康,且爷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有经济收入,奶奶也在家务农,均有担任监护人的资格,而廖某的妻子郑某也向法庭承诺,绝不会作出打骂、虐待小研的行为,不灌输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思想或做出影响爷爷、奶奶行使监护人权利的行为。

为更好保证小研的权利,梅列法院向爷爷奶奶户籍所在的县妇女联合会、县民政局及镇政府民政办等部门进行调查,县妇女联合会表示将与镇相关部门及驻村主干一起监督,并将不定时到小研爷爷、奶奶家进行实地走访,关注小研的成长。县民政局表示将从小研生活保障方面提供帮助,与镇民政办联系,跟踪小研的日常生活情况。

最后,梅列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廖某、李某对小研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爷爷、奶奶作为小研的监护人。小研是不幸的,她又是幸运的,有福利院阿姨、姐姐们及爷爷奶奶对她的爱,把对小研的伤害降到最低。而廖某、李某也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陈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