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平台+部门”普法责任制初显成效
构建新机制 推动新进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8日讯 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促使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应尽的普法职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格局,这是当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沙县通过建立“平台+部门”普法宣传机制,探索出一条集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于一体的普法新路子,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沙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接受“沙溪之声995”访谈
挖掘资源
搭建五个普法平台
“欢迎关注‘沙县普法’微信公众号,足不出户便可以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不久前,沙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采取扫码有礼送的形式,向群众推广“沙县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普法的创新宣传方式受到群众欢迎,群众争相扫码,活动当日新增不少关注量。
“回头看过去的普法工作,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普法渠道窄、受众少、形式单一,以致于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普法工作只留下了‘摆摆摊、拉拉横幅’的简单印象。”沙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七五”普法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这也要求司法局对普法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今年以来,沙县大胆创新,由县司法局和依法治县办牵头,搭建电视、广播、户外、基地、信息5个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该县在县电视台一、二套开设“普法之窗”栏目,每周播出一期普法故事,并在沙县新闻首播结束后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同时,在“沙溪之声995”开设“法治园地”,每天分10个时段滚动播放全县法治动态。采取新建、借用、租用的方式,在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城区红绿灯路口、转盘等交通要道设立户外普法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提升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沙县司法局还发动各普法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建设,整合和利用各类资金、设备和技术力量,逐步建立含法治宣传教育综合区、廉洁教育区、法治电影剧场、VR法治教育体验馆等多个功能区的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建立沙县普法网页,开通“沙县司法局·普法”新浪和QQ官方微博、“沙县普法”微信公众号、“沙县普法”今日头条号,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壮大普法宣传的声势和效果。
明确责任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
在搭建好五个普法平台的同时,该县又以实施“普法清单”为载体,狠抓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明确各部门(行业)普法任务,严格普法考核过程,引导调动各部门的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起全县联动大普法格局。
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平台+部门”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在全县广泛营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氛围,牢固树立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同时,根据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列出普法责任单位责任清单,涉及48个部门单位,重点宣传法律法规314部。制作《各部门普法时间节点安排表》,整理出52个重要时间节点,涉及48个部门单位,覆盖187部法律法规,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牵头单位、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在每个宣传节点到来之际,由牵头单位利用五个平台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