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评议庭

2016-11-08 09:09:5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八闽公诉“大咖”为“河豚”云集福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8日讯  为了“三条河豚”,11月3日,来自省检察院及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等地三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的50多名公诉业务骨干,云集福鼎法院,开展“百案评庭”活动。福鼎法院特意将庭审过程网上直播,庭外大屏幕直播引来众人围观。

当日,被告人陈某某、郭某某夫妻二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在福鼎法院开庭审理。福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显国带领公诉三人团出庭公诉。

据悉,被告人陈某某及妻子郭某某在福鼎市一处菜市场摊位售卖河豚,被害人老陈购买两条未经宰杀的黄鳍东方食用后中毒送医治疗,后好转出院。被害人老陈外甥小李次日又从陈某某处购买了一条经宰杀的紫色东方,尔后将陈某某告至公安机关。经鉴定,黄鳍东方、紫色东方均为剧毒鱼类,俗称“河豚鱼”,属禁止销售的食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宋显国发表公诉意见指出,“被告人主观明知河豚有毒,仍然出售牟利。今天,夫妻俩站在被告席上,对他们是家庭的悲剧,对社会却是多么的不负责任!”旁听席上的群众深受感染。

被告人辩护律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无罪辩护。公诉人通过庭前会议,解决了一些程序性问题。在庭审中采取多媒体示证、申请证人出庭、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出庭等措施,增强指控效果。

“这是一起貌似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却又隐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宁德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林晖告诉记者,公诉人主动履职,积极补充证据,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甚至还做了被告人夫妻的审前评估工作,提出对被告人郭某某适用缓刑的意见。

对公诉人能够如此铁骨柔情,被告人辩护律师在庭上毫不吝啬地表达:“向公诉人表示敬意!”

“这次是不常见的食品安全犯罪,又有这么多改革探索,真不容易!”旁听庭审的公诉“大咖”评论称,这次庭审展示了检察公诉改革的探索与创新,也体现了检察公诉客观公正立场、平和理性的司法理念,对被告人郭某某庭上以福鼎本地方言紧张失措的表达状态,公诉人宋显国能够主动为其翻译,引导其据实陈述,体现了公诉温情,真的很棒!

“我们要学人所长、补己之短!”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告诉记者,此次全省公诉评议庭活动堪称“航母”级的盛会,全省公诉专家给宁德及福鼎的公诉工作开出了很好的“处方”。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庭审实质化的要求,需要各级公诉的实践努力,共同做好繁简分流、证人出庭、认罪认罚、多媒体示证、庭前会议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升华。”展望福建公诉领域司法改革,亲临现场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珠如是说。

(见习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徐晖 温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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