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25-03-20 13:27:42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春雷”为号 重拳出击

——长汀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3月3日至3月7日,长汀县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为期一周的“春雷”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的行为。共出动干警30多人次、警车10辆,依法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案件6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20万余元。

拖欠工资后玩“失踪”?拘传!

黄某、张某等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钟某承包的建材项目务工,2024年12月项目完工后,钟某却以未拿到项目承包工程款为由拖欠工资2万多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钟某竟玩起“失踪”,一直躲避执行、拒不露面。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将钟某拘传至长汀法院。“生意垮了发不出工资,我既害怕又绝望,一时糊涂玩起失踪,现在真的很后悔。”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和批评教育,钟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当场履行了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欠付租金“掩耳盗铃”?强制腾房!

被执行人李某向长汀县甲公司承租位于长汀县某商业街的商铺经营小吃,租借期间却多次欠付租金,虽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2024年11月5日,甲公司向长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回商铺。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责令李某限期腾空商铺并支付欠付租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释法说理,并送达腾房公告,李某却“掩耳盗铃”故作不知,以各种理由拖延腾房。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对该处商铺强制腾退,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经过2个小时紧张工作,商铺顺利腾退,交付给甲公司。

交通事故拒绝赔偿?扣车!

“以后再也不干这种糊涂事了,心存侥幸是不对的,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后果。”今年1月4日,被执行人郭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执行人受伤。经法院判决,郭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郭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扣押郭某名下的车辆,并告知郭某如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拍卖。之后,郭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还款,案件执行完毕。

(邓炳秀 刘文文 黎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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