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有毒“减肥糖果”,四人获刑

2025-03-18 13:14:3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本报讯 明知“减肥糖果”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仍然大量售卖,构成犯罪!日前,惠安法院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王通过微信平台上的“周姐”购买了号称能够快速减肥的“某牌益生菌糖果”,服用后出现了身体不适,遂委托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产品进行检测,并检出其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小王向山西某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上述“减肥产品”抽样送检后,检出含有西布曲明成分。而西布曲明属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所列物质。该案引起了山西某市法院的注意,后依法将该案的相关线索移送至惠安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另一边,“周姐”在收到法院邮寄的诉讼材料后将此事告知罗某、吴某、柳某等人。原来,“周姐”的“产品”来自柳某,而柳某又是从上游的吴某和罗某处购得“产品”,几人均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推广销售包含上述“某牌益生菌糖果”在内的5种“减肥产品”。此后,几人在明知所销售的减肥产品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情况下,仍继续售卖。

惠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吴某、柳某、周某(即周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部分系共同犯罪,且罗某、吴某、柳某、周某均通过销售上述减肥产品分别进行获利。结合几人各自的自首、坦白情节,四人均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且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四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服用后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的风险会增加,还会引起神经紊乱、全身性损害、胃肠道系统损害、中枢及外围神经系统损害。2010年,我国已要求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后又将其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含有此类成分的食品药品的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科学管理健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及标签,切勿盲目轻信功效跟风购买、服用社交软件上推销的“三无产品”,切勿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药品,以免损害身心健康,并且要理性看待减肥,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食品功效的虚假宣传,若购买到不合格食品时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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