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欠款不履行 释法说理促还款
2025-03-17 11:15:0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被执行人张某和颜某已经将欠款825797.63元全部履行完毕了,谢谢法官!”近日,宁化法院通过释法说理,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与颜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张某与颜某以经营生意缺少资金为由,向某银行借款本金749000元,并与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用张某与颜某名下共同共有的位于宁化城关某处的房产作抵押。借款后,张某与颜某按约支付利息,直至2024年6月。银行工作人员屡次催款,张某与颜某均以生意亏损,无力支付利息为由予以搪塞,银行遂诉至宁化县人民法院。后案件经诉前委派乡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与颜某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故银行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张某与颜某名下仅有一套自建房,也系本案的抵押物,但该房产老旧,处理起来难度较大。银行便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被执行人张某是一公司职工,工资收入较高”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一线索后,通知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了解情况。了解到张某每个月到手工资有7000余元,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张某将本案所有欠款都履行完毕,遂出现开头一幕。
(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曾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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