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以立体化司法模式——守护百姓餐桌安全链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更是绿色未来的希望。近年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以“刑事震慑+民事保护+多元协同”的立体化司法模式,累计受理种业纠纷57件,涵盖粮食、水果、花卉等民生领域,从源头守护百姓餐桌的安全链。
刑事震慑——
严打伪劣种子 守护粮食安全
“假种子坑农害农,必须重拳出击!”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三合一”审判改革试点优势,对制售假种子等行为“零容忍”。
“到了收获季节,收成寥寥无几真是让人欲哭无泪。”说起假种子,农民姚某不禁发出了感叹。姚某发现向被告人龚某购买的种子所长成的胡萝卜外观性状和口味都与预想中“莎卡达七寸”差距甚远。经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鉴定后发现,姚某种植的品种与“莎卡达七寸”品种差异显著,系种植了假冒伪劣种子。假种子哪里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时发现,受骗上当的不仅是姚某一人,假种子已经在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四地十余个种植基地悄悄蔓延,种植面积达到400多亩。
面对被告人龚某拒不认罪,以及农产品物证易毁坏、季节更换田间损失鉴定难、种子与种植产品同一性不易认定等难题,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经过抽丝剥茧,最终判决被告人龚某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同时禁止其三年内从事种子行业,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受害农户。
该案以刑事高压态势净化市场,为农民权益撑起“保护伞”。
民事保护——
破解举证难题 激活技术赋能
育种人常叹:“十年磨一‘种’,维权路更长。”为破解育种人举证困境,厦门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聘任18名农林专家担任审判咨询顾问,2021年建立兼职技术调查官库,结合证据保全、基因分子检测等各类手段,加大技术事实查明力度,并通过现场勘验丈量土地、清点植株数、枝条取样等及时固定、获取和保存证据,降低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在原告某柑桔公司与被告某农业公司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和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中,某柑桔公司是“川津1号”柑橘新品种权人,某农业公司在该品种临时保护期内,未经许可,在其抖音官方账号发布多个柑橘视频并使用品种权名称,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售卖。
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基于被诉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使用的名称与授权品种名称相同、侵权人自认嫁接、检验报告及行政处罚内容,对侵权人在植物新品种授权前后的持续侵权行为合并审理,依法确定相关责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案例入选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