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法院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追“锋”路上,法徽闪耀……
——宁化法院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槌起槌落皆有情,法徽如星照民心。在宁化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法官,他们是群众眼中的“知心人”,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化解心结;他们是公平正义的“执行者”,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他们是少年成长的“守护者”,在稚嫩与迷茫间指引方向。他们在浩如烟海的卷宗前默默耕耘,在雾暗云深的证据中寻找真相,他们用热血、智慧与信仰,将新时代的“雷锋精神”薪火相传。
银火炬:司法便民的“螺丝钉”
身背法徽,手拿卷宗、条幅,一张木桌、几条板凳,2024年11月12日,一起遗产继承纠纷在济村乡湖头村开庭审理。
考虑到房屋继承人中有年过八旬的老人,且居住在较为偏远的山村,不方便出行,承办法官张永兴决定将法庭搬到老人家中,开展巡回审理。本着“以和为贵”的家事调解理念,张永兴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耐心解释“继承、转继承”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张永兴悉心答疑解惑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遗产继承纠纷,审的是遗产,理的是家事,分不开的是一家人的亲情。”调解结束,看到大家舒展的眉头,张永兴说道。
从业四十载,张永兴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下乡开展“巡回法庭”了,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禾口、中沙、曹坊、泉上到郊区人民法庭,再到华侨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宁化县16个乡镇200多个行政村,他都留下了足迹。
对张永兴来说,法律该是解渴的凉茶,不该是难饮的苦药。那18本泛黄的调解笔记,记录了田间地头的鸡毛蒜皮、祠堂内外的家长里短,也记满了他用脚步丈量的司法温度。他就像一颗“螺丝钉”,紧紧地铆在群众最需要他的地方。这些年,他审理了3800余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约40%。
金火炬: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应该是火热的,我做梦常梦到办案,总觉得法官多走一步,群众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从初出茅庐的青年书记员,到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在法院的16个年头里,王飞凤始终向前一步,帮助困境中的人们走出阴霾。
春风化雨润无声,他就像春雨滋润着这片红土地,同事这样评价:“他既有‘剑的锋利’,也有‘爱的柔肠’。”
转到审判岗位后,王飞凤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审理案件时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有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11月,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因诉前调解不成,案件立案后进入审理程序,原告某公司请求判决解除与被告杨某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杨某腾空并返还租赁的店面,支付拖欠的租金、场地占用费、违约金等。
原本以为只是一件简单的因房屋租金拖欠引起的纠纷,直到被告杨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腾房期限,王飞凤决定到现场督促履行。通过现场调查,王飞凤发现杨某的情况有些特殊。王飞凤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对杨某的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原来,杨某系浙江人,孤身到宁化做小本生意,女儿刚出国留学。其因投资失败、婚姻失败等原因,处事有些偏激。于是,王飞凤上门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并经常通过电话、微信对杨某进行心理疏导,给予其关心、鼓励。最终,杨某想通了,把房屋腾空交付给原告公司,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相关款项也当场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