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创新跨企业债权协商机制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创新跨企业债权协商机制,助力两企——
从“无产可破”到“重整再出发”
“法官,这个月的款项已经打到我爱人的账户了。”2月25日,江某的妻子在电话里欣喜地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法官说道,声音里满是历经波折后如释重负的庆幸。这场历时近3年、涉及两家企业生死存亡的司法实践,不仅让一位二级伤残劳动者重燃生活希望,更见证新罗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创新探索。
2022年9月,江某在龙岩某项目施工时坠落致残,引发工伤赔偿纠纷。因承接该项目的某科技公司将部分安装业务转包给无资质的某贸易公司,某贸易公司又将部分业务交予邱某施工,故新罗法院认定三者存在选任等过失,最终判决邱某、某贸易公司、某科技公司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分别向江某赔偿57.4万余元、32.8万余元、3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家企业未履行,江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但两家企业均无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这种“执行不能”的困局,新罗法院决定另辟蹊径。2024年7月,经与江某沟通征得同意,新罗法院启动“执破直通”机制,将涉及两家企业的执行案件移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2024年9月29日,龙岩中院裁定两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指定新罗法院审理。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迅速开展债权申报、财产调查等工作。考虑到两家企业债权人一致且因同案被强制执行的情况,新罗法院创新跨企业债权协商机制,决定组织债权人与企业当面协商制定清偿方案。
在法官指导下,破产管理人多次申请调查令,深挖两企股东通信方式与财产线索。经多轮谈判,两家企业分别引入资金。2024年11月27日、28日,两家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别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新罗法院从破产立案到裁定批准并终止重整程序,整个过程仅用时不到60日。
“多亏新罗法院,让我们有了重新再出发的机会。”两家企业负责人感慨道。目前,两家企业均按时履行多期清偿义务。在信用修复机制的帮助下,某科技公司摆脱诉讼负面影响,凭借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重新运营,承接两个通信配套工程;某贸易公司也步入正轨。
近年来,新罗法院对有前景的危困企业,灵活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修复,助力危困企业脱困升级。2024年至今,已挽救10家危困企业,不仅为企业赢得“破茧”重生的机会,也为债权人挽回损失,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廖晓红 曹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