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协议不履行 上门拘传促案结

2025-03-10 11:16:3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本报讯 近日,大田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上门释法明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范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系同学关系。三年前,林某以生活困难、资金周转需要等种种理由多次向范某借款26900元。林某仅偿还借款5000元后便不再还款。范某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林某仅偿还了一小部分款项后又再次失联、拒不还款。

在一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再次上门准备拘传林某,但林某家人故意隐瞒其行踪,甚至让其躲到厕所。执行法官边敲门边向林某及其家人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即将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林某终于开门,并被依法传唤至法院。

最后,在其家人共同努力下,林某一次性偿还了剩余欠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李建宁 陈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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