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十七条惠台利民新措施建设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2025-02-28 10:38:5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本报讯 2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四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据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发布三批45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政策措施共17条,涵盖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三个方面。

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

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加强台企涉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保障;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支持在闽台企发展绿色食品;为在龙岩发展的台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支持台胞台企在花卉苗木产业集中区投资兴业。

支持在闽台胞更好发展方面,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建立台胞评选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绿色通道;支持台胞参加福建省级重要创新创业赛事;支持台胞到宁德锂电行业就业发展;便利台胞线上换领、补领台湾居民居住证;设立“闽台婚姻家庭服务专线”。

据介绍,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工作准备,各政策措施的办事窗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也将同时公布。

(记者 何静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