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省级标准发布

2025-02-21 10:08:1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等原则,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涉及的主要环节提出礼仪要求,涵盖基本礼仪、诉讼服务窗口礼仪、庭审礼仪、执行公务礼仪和司法警察礼仪等方面。

司法礼仪是群众路线要求和司法工作要求的“粘合剂”,制定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地方标准能够更好落实司法为民的精细化要求,提升司法活动的公信与权威,展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队伍形象。2021年1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安溪县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司法礼仪规范研修,针对实践中司法人员在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诉讼服务中存在的不得体、不规范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研讨论证,提出多项规范、改进建议,作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研究》调研报告的重要内容,获评全国法院重大课题“优秀研究成果”。

此次《规范》在基层试点基础上,广泛收集全国各地司法礼仪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征求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律师协会、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是全国首个规范人民法院司法礼仪的省级地方标准。

据悉,《规范》有效填补了目前国内司法礼仪规范标准体系的空白,展现了司法礼仪制度的创新发展,在着装规范、语言规范和行为举止规范等方面构建“一体化”规则体系,还创新增设了诉讼服务窗口礼仪、庭审礼仪、执行工作礼仪、司法服务礼仪、司法警察礼仪等一系列司法活动的礼仪规范,引导广大干警从群众看得见的行为、日常做得到的小事做起,一言一行展文明,一举一动树新风,细微之处显品格,以司法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维护司法公正,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丁寻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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