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5年2月20日公告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弘和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56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4)榕仲裁156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薛家峰与被申请人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58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4)榕仲裁158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月燕与被申请人福建海富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58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2024)榕仲裁158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姚朝注、林燕、福建省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国辉与被申请人姚朝注、林燕、福建省辰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5)榕仲受9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黄敏与被申请人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76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福州卓越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小红与被申请人福州卓越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79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6: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