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执”有所应——屏南法院创新执行举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执行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屏南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全力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民有所“呼”,“执”有所应。
以拘促执:聚焦小标的促自动履行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标的”案件,也可能对当事人产生深远影响。这也就代表着“小案”不可“小办”。
2019年1月,借款人陈某某及其配偶李某向屏南县某银行贷款3万元,后陈某某便以各种理由拖欠,某银行便向屏南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判决陈某某、李某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
案件陷入终本“僵局”,如何“破局”?2024年6月,屏南法院在采取院内交叉执行并更换承办人的方式恢复执行后,依托“执行+公安”联动机制,终于使案件有了重大进展。
“法院吗?我们已经锁定被执行人陈某某的下落,随时可以配合将其控制。”派出所的一通电话让执行干警喜上眉梢。考虑到案涉标的较小,承办人与陈某某耐心释法明理,但陈某某仍心存侥幸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履行,故承办人采取以拘促执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陈某某被送至拘留所第二日,慑于法律的威严,其家属积极主动帮助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屏南法院聚焦“小标的”案件大力开展以拘促执专项行动,致力于用实在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的殷切期待,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协同执行:利用地域优势破解难题
跨域执行难的问题在很多时候成为执行干警的“心病”。要想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查不到人、找不到物怎么行?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屏南法院干警通过协同执行的方式化解了这个难题。
2018年10月,谢某远向江某干借款70万元并约定利息,谢某敏、谢某金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但在支付一年利息后拒不还款。2021年8月,谢某远在被起诉后因病去世,法院依法判决其母张某莺作为未放弃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谢某敏、谢某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在执行阶段,经查询,仅发现被执行人谢某敏名下有机动车一辆,但在依法查封后因未扣到车辆,暂无法处置变现,遂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绝不能放其成为“骨头案”。2024年9月2日,屏南法院立足案件实际,考虑到该案件被执行人谢某敏系古田人,据此提请协同执行,充分利用古田法院的执行地域优势破解执行工作“人难找”的问题。2024年9月18日,在两家法院的紧密配合下,古田法院在当地查找到被执行人谢某敏,并于当日移送屏南法院,因谢某敏拒不履行欠款且故意逃避执行被采取拘留措施。
“屏南法院将持续深化协同执行机制,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的沟通与配合,共同促进司法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司法服务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获得感与满足感。”屏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吴建华说道。
为努力化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物难扣”的问题,近年来,屏南法院致力于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机制,织密打击规避执行“一张网”,穷尽执行措施攻克“骨头案”,有效提高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让人民群众更暖心、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