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宏路法庭打造“‘枫’行宏路”品牌

2025-02-12 15:56:0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此处道安“枫”景好

——福清市人民法院宏路法庭打造“‘枫’行宏路”品牌

六十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历久弥新。

作为县域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福清市坐拥143万左右常住人口和70余万车辆(机动车30余万辆、非机动车40余万辆),随着市域路网密布,车辆保有数还在逐年上升。近3年,福清年均交通事故警情数在3万件以上。2024年,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数超1万件,其中约有5%的案件会进入诉讼程序。

福清法院宏路法庭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厘清事故责任、如何申请保险理赔、损失能否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这些都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道路上,2024年1月,福清市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结合宏路法庭专业特色,推出“‘枫’行宏路”工作品牌。作为全省唯一一个集中管辖涉交通事故民事、刑事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法庭,福清法院宏路法庭以全域调解促推源头解纷,以专业审判促提办案质效,以系统保障促优市域治理,实现枫桥经验在道交领域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成效再优、成果再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级联调 实现调解覆盖全域

“我以为交通事故都要到市区调解,没想到在镇上就直接帮我调成了。”日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3天,老王就在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龙田片区分中心拿到赔偿款。

道交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

老王的案件是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实施以来众多成功案例之一。2022年3月,在福清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2024年5月,福清法院牵头福清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建立“全域大调解”机制,搭建以多元调处中心为塔顶,海城、龙高等公安交警大队下辖4个中队片区分中心为塔腰,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石的“三级联调”新型解纷模式,有力将调解资源延伸至镇村一级,源头解纷成效不断凸显。

宏路法庭引入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机制,发放榕代司法救助款

在“三级联调”模式下,多元调处中心通过交叉调解、联合调解、提级调解等,协同化解道交纠纷,不断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运行近3年来,调解成功4098件,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2.4亿元;仅2024年,调解成功1970件,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9695.5万元。

“宏路法庭不断推进多元调处中心的机制创新,将目前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从城区延伸至镇村,有助于纠纷就地化解,实现矛盾不出村、不出镇,推动道交市域治理现代化,真正践行了‘枫桥经验’。”福清市司法局副局长刘道全对此点赞。

如何壮大纠纷化解力量?福清法院宏路法庭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引入保险行业调解机制,福清人保、平安、人寿、太平洋4家保险公司先行派出5名工作人员轮驻多元调处中心,提供保险理赔咨询服务,协同参与纠纷调解。同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福清市公安局增设3名专职行政调解员,福清市司法局派出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多元调处中心,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指定1名人民调解员参与道交纠纷调解工作,共有在册道交调解员30多名。

此外,宏路法庭指派专门团队靠前管理多元调处中心,加强对调解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旁听庭审、授课答疑、案例推送、现场指导、卷宗抽查等形式,组织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能等理论和实践培训。依托“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2024年,该庭受理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50件,裁定确认有效50件,有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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