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不履行 拘留威慑促还款

2025-02-07 13:38:00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拘留威慑,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伍某某与张某某、邱某某、郑某某系亲朋好友关系。伍某某以工地需要购买材料缺少资金及生活需要资金等理由,陆续向三人借款110000余元,分别出具相应欠条,约定相应利息。因伍某某迟迟未能还款,三人分别诉至宁化县人民法院,后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由于伍某某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三人陆续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伍某某及时履行义务,但伍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经查询,伍某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现场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伍某某经营着一家猪肉档铺,遂向伍某某了解情况。伍某某表示其售卖猪肉的收入只够维持日常生活开销,希望申请人能够给予宽限的时间。在执行法官沟通下,三位申请人考虑到伍某某家庭情况均愿意退让一步,与伍某某达成执行和解,约定给予宽限的时间分期履行欠款并就对应利息做了减免。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伍某某仅仅按协议履行三个月款项后又“消失”,三位申请人再次找到执行法官“求助”,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其拘传回法院。在回法院路上,执行法官再次对伍某某做起思想工作。伍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开始积极筹款。

经过执行法官5个小时的释法析理督促,伍某某最终联系到其弟弟,由其弟弟代为向3个申请人每人还款5000元,约定剩下65000元款项按之前的约定的执行和解协议继续履行。

(范文琦 曾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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