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5年1月23日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4)闽0425破2号
2023年12月8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涂宗荣的申请,裁定受理对大田县福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2月9日裁定该案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闽0425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万奥律师事务所担任大田县福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查明,管理人已认定债权总金额为27,481,500.69元(不包括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暂缓审查债权等),可供分配的债务人资产价值暂计3,321,452元(该资产价值是指评估报告指出的在不拆除建筑物的情况下继续延用、租用才有的价值1,934,900元以及含融资租赁设备价值662,763元)。
根据大田县福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负债及资产情况,在暂未考虑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暂缓审查债权的情况下,大田县福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截至目前债务人或有关出资人也未提出重整申请或和解申请,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月21日作出(2024)闽0425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宣告大田县福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3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公示
由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州市晋安区岳峰北路西侧2022-24号地块-2022-0040锦毓公馆项目于2022年9月27日开工、2024年3月29日完成竣工、2024年5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以及备案。该项目的所有工人工资都已足额支付到位,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现对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2025年1月23日)起30日内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相关单位人员。
特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570796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49717156
施工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0225175
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 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游石佺食品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号:JY13509260015310,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柘荣县游石佺食品店
2025年1月23日
福州卓越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廖林艳与被申请人福州卓越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卓越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63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六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福建省连江县闽江鸿建材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连江县闽江鸿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30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六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福建近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纪军: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近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纪军、吴国情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05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与补充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