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0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向大会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85367件。
2024年9月9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 培育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作检察文化建设经验介绍
关键词1:检察护企
【案例】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抢注商标、恶意篡改商品详情后对平台电商实施敲诈勒索案件中,积极引导侦查,准确认定该案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将涉案金额从5万元追加到200余万元。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罚。
【解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化落实17条检察举措。把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同责同罪同罚要求落实到履职办案中,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93人,起诉涉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436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19件。依法惩治恶意阻工、恶意维权、“按键伤企”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248人。着力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监督立案、撤案11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7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4件,督促解冻资金2200余万元。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166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空壳公司”623家,推动144家企业完成从业禁止整改,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96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知剑”品牌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图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程送来牌匾,感谢检察院维护企业核心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护企”工作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龙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公铁物流园项目办外协专员 张桂琴:
近年来,我们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着更多、更大的挑战和风险,亟需一个平等、有序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深入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我感受到“检察护企”有力有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资更放心、发展更有信心!
关键词 2:检护民生
【案例】
建瓯市一对残疾人夫妇因女儿被挂名为公司高管导致低保待遇被取消。建瓯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残疾人夫妇未与女儿共同居住生活,且其女儿虽在工作中被企业负责人挂名为公司高管,但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该公司也已于2022年被注销。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该残疾人夫妇的低保待遇得以恢复。
【解读】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自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9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619件。全链条打击非法采集、提供、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162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8件。守护百姓“救命钱”,严惩医保诈骗犯罪131人。依法保护妇女生命健康、平等就业、人格尊严,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66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8件。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58人。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与省住建厅、民政厅、残联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
【代表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总监 侯艳梅:
2024年以来,检察机关持续做实“检护民生”,尤其是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水平提升,推动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综合治理,督促开展食用农产品、餐厨废弃油脂等专项监督工作让我印象深刻。小切口体现大民生,我省检察机关精准对接相关民生领域改革部署,以更多真招实招有效提升“检护民生”实绩实效,我为此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