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12月31日公告
谢云龙、贺玲、罗煜辉:
本会受理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与被申请人谢云龙、贺玲、罗煜辉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346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补充证据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案将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陈小娟: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御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小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59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郑诚魁、缪雪清: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御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诚魁、缪雪清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59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薛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御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薛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59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15: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林国兴: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德顺行酒类贸易商行与被告林国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展宏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辆牌号:闽HD380挂重型半挂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一份,证号:闽交运管南字350783205745号,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展宏物流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陈冬青:
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琴与被告陈冬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李青春(公民身份号码352627197611194120):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龙岩晟宇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青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802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李青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龙岩晟宇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3681.82元,并支付以物业费3681.82元为本金、按3%标准计算的违约金。二、李青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龙岩晟宇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从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的公摊水费39.93元、公摊电费587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
邓庚冰:
本院受理原告新罗区速维电脑经营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802民初104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