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12月3日公告
道歉声明
本人邓晓琴,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因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莆田荔城区法院已对我作出处罚。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现通过媒体诚恳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特此道歉!
道歉人:邓晓琴
2024年12月3日
文涯: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云与帆传媒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文涯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079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2024)榕仲裁1079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华明智控(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柯国维与被申请人华明智控(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4)第1395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的工资合计人民币73940.14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05716。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遗失声明
本人徐瑜泽不慎遗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第二联,支票号212001133767;第二联,支票号212001133768。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徐瑜泽
2024年12月3日
召开股东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州瓦西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股东会成立清算组,现将清算结果公告如下:截止2024年12月2日,公司资产总额0元,总负债0元,净资产0元,(无剩余资产可分配),如有未尽的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承担。如有异议,请于三十日内与公司联系。本公司将于2025年1月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西侧186号利嘉大世界综合三层-19召开关于公司注销及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请准时出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游玲
联系电话:1772364566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西侧186号利嘉大世界综合三层-19
福州瓦西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包游玲、雷林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