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法院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一案结 多案消
——福州晋安法院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感谢法院的居中调处,作为一家从外地来榕经商的企业,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对方退还的10万余元保证金,这对我们个体商户维持日常经营来说,太重要了!”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某餐饮公司与某商业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从双方经营实际出发,采取灵活柔性的调解方式,发挥府院合力,最终不仅促成该案达成和解,同时也妥善化解了同类型的30余件潜在纠纷,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是按期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从来没有拖欠过,实在想不通到期退个保证金怎么会这么难?”2016年,福州某餐饮公司与某商业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承租该商业公司管理的位于某商场的店铺。租赁期内,该餐饮公司均按时向商业公司缴纳租金及租金保证金。202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餐饮公司依约退还了租赁的商铺,然而当其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时,却遭到商业公司的一再拖延。无奈之下,福州某餐饮公司只能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相应保证金并支付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和利息。
“又是这家商业公司,这已经不是它的第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了,单就我经办的都有好几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注意到,自今年1月起,该院陆续受理了近10起因该商业公司未退还租金保证金而引发的纠纷。经查,目前正在审理的就有6件。
“恐怕还不止这些,若不寻求治本之策,会有更多类案涌进法院……”承办法官找到该商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一次深入交谈沟通。了解到该公司并非有意不退还保证金,只是由于自身债务问题,导致资金账户被债权方监管,因此资金支出均需经监管方逐级审批,手续冗长繁杂,导致租金保证金无法按时直接退还至商户。
“经过我们初步梳理,因合同到期需要退还保证金的还有20余家,如果这些商户也都起诉到法院,公司的正常经营势必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一旦被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公司经营就会停摆。”承办法官说,该公司负责人也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考虑到上述纠纷涉及多方利益,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岳峰法庭作为案件承办部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在地方政府的牵头指导下,联合案涉商场所在街道办及“一庭两所一中心”成员单位,与债权人监管方多番沟通协调,推动形成专项资金常态化审批退还通道,争取用最快的时间退还商户租赁保证金。同时,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在线远程调解等方式,为双方企业算时间账、经济账,从情与法的角度,促推租赁商户同意在获得退款的前提下,减免诉请的违约金及利息。
经过各方协商努力,福州某餐饮公司第一时间收到了某商业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并自愿放弃对逾期利息的主张,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与此同时,某商业公司也一并退还了正在诉讼的另外5家商户及存在潜在诉讼风险的26家商户租金保证金,共计1881668.52元。至此,涉该商业公司的租赁保证金退款通道被正式打通,所有正常退租商户均可按照约定退还相关费用,潜在的类案风险得到妥善化解。
(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