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法院:努力破解“执行难” 提升司法“获得感”
聚焦让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南平法院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协作联动——
努力破解“执行难” 提升司法“获得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1日讯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兑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上,南平法院交出了怎样的答卷?近日,记者从南平中院获悉,自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424件、办结66346件,执行到位金额80.5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9.95%。成绩单的背后,是两级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细化实化“五增”目标,结合南平中院党组“四强”计划部署,努力寻求执行难的破解之道,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的实践成果。
源头破题:从“执”到“治”
执行难,难在哪?南平中院执行局局长廖林雄表示:“首要的难点是被执行人不愿意、不主动,甚至拒绝履行。”
为督促更多执行人主动履行,两级法院双向发力:
一方面,坚持惩戒和修复并举,在及时发布失信信息的同时,创新《自动履行证明书》等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2022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发布失信1.25万余条,但也完成了1.03万条信用修复,有力推动了诚信体系建设。
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2022年以来累计司法拘留122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82件93人、判决31件35人,有力震慑了“拒执”行为。
可执行难,难点不止于此,被执行人是否有可执行财产,也是困扰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廖林雄说,“不少案件之所以无财可执,其根源在于当事人保全不及时,给予了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时间和空间。”
如何对症下药?两级法院从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和探索实践“执前保全”着手,从源头上减少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引发执行难问题。
来自邵武的王某感受颇深。王某的公司因货款问题与对方发生纠纷,在办理立案时,邵武法院工作人员建议其申请诉前保全。此后,对方虽然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但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已经有保全对方银行存款,仅用2天的时间便执行到位。
“诉前、执前保全也能起到倒逼的作用。”廖林雄告诉记者,一些被执行人因为财产已经被保全,为了尽快解除保全对其生产生活的影响,便主动履行义务。
据统计,2022年以来,两级法院已办理诉前、执前保全案件7614件,保全到位标的额34.13亿余元,而同期内,两级法院一审裁判自动履行11686件。今年1-8月,首次执行案件占同期执行案件总数同比下降了10.6个百分点,形成了“以保促调、以保促立、以保促执”的良好效果。
协作解题:从“寡”到“众”
“众人拾柴火焰高”,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法院一家之力。早在2016年,南平市便在全省率先出台《构建诚信社会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南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又印发了《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问题实施方案》,为攻坚执行难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委的坚强领导、政府的鼎力支持,让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格局不断完善:
——南平中院与南平国土、公安等30家单位建立了“协作配合、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的联动机制,联合出台10余份文件,夯实了协同攻坚执行难的机制根基;
——浦城、政和等地法院推动闽浙赣三省毗邻法院建立联动协作执行机制,联动开展异地查控腾退、协助协调、委托执行等事项82件……
对外协作联动成绩斐然,上下级法院协作执行也颇具成效:今年4月,最高法院通报了首批交叉执行工作典型案例,由省法院、南平中院综合运用“督促+协同”交叉执行方式办结的一起案件就上了“榜单”。
某公司将其所有的案涉厂房及机器设备等出租给某建材公司,但长期未支付租金,还转租给某管桩公司。2021年,作为出租方的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即对建材公司提起了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判决生效后,破产管理人便将案涉厂房及机器设备分开拍卖给不同的竞买人。某管桩公司遂继续向厂房的竞买人承租,并占有使用厂房内的机器设备,这也导致另一竞买人无法接收拍得的机器设备。
“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既有租赁物返还执行,也有破产拍卖标的物交付,还涉及机器设备侵占损失等纠纷。”吴文建坦言,“如果只是强制拆除机器设备,那不仅实际承租的管桩公司生产经营会受到影响,200多名工人也将面临失业。”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在听取建阳法院的汇报后,福建高院、南平中院决定将案件纳入交叉执行攻坚清单,由省、市、区三级法院组成工作专班,共同实地勘察现场,认真分析推演拆与不拆、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的利弊,确定了力促和解、各方共赢的目标。
通过三级法院执行干警多轮“背靠背”“面对面”的和谈,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管桩公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机器设备,并了结案涉所有纠纷。随着管桩公司按约支付全部款项,这起错综复杂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