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以“司法之力”促推“晋安之治”

2024-10-24 09:10:24 来源: 福建法治报

村美 人和 共富

——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以“司法之力”促推“晋安之治”

金秋时节,行走在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只见苍翠的青山下,清澈流淌的前洋溪穿村而过,古民居白墙黛瓦、错落有致,村民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呈现出一幅“村美、人和、共富”的和美乡村新画卷。前洋村是福州市区晋安区人民法院因地制宜开展无讼乡村建设的一个“示范点”,先后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融”社会治理,“和”万家灯火。近年来,晋安区人民法院完善“四融四治”体系建设,积极融入党委领导、融合源头预防、融汇多元合力、融通内部治理,以更实举措、更高质效推进基层善治、防治、共治、深治,努力打造新时代司法融入基层治理“晋安样板”,共谱“和合晋安”新篇章。

站点联动

开启“无讼”建设新篇章

“现在小区环境好了,业主们反馈的问题也能及时得到解决,大家住得舒心,物业费自然也交得心甘情愿!真的多亏了晋安法院的法官们。”不久前,林大爷动情地对前来开展回访服务的法官说道。

13年前,林大爷与同村的乡亲们欢欣鼓舞地住进了位于晋安区的某新城小区,本以为就此告别了昔日农村的“脏乱差”,没想到,垃圾随地丢、电梯出故障、车辆乱停放等问题依然轮番上演。

“物业公司也一肚子委屈,安置小区管理起来难度本来就大,一边是来自居民对物业服务的高标准严要求,一边面临的却是物业费收缴率逐年降低的现实,双方隔阂越来越大,最后物业公司只能对长期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们提起了诉讼。”社区工作人员对此也表示无奈。

71件物业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容易导致案生案,还会激发群体性矛盾风险。晋安法院积极探寻治本良方,一方面,发挥驻点诉非联动工作站作用,与社区密切配合,逐一调查梳理业主普遍反映的问题,责令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协同特邀调解员等,与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深入沟通,做好释法析理。最终,该批系列纠纷中的67件被成功化解,调解撤诉率高达94.4%。

对于无法调解的个案,晋安法院还注重通过示范判决的方式,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为该小区今后类似纠纷提供良好的参考借鉴,从而更好预防潜在的物业领域诉讼风险,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

“不仅是常见的邻里纠纷,产城人融合发展背景下的晋安,需要我们在各领域多点发力、全面开花,用‘少讼无讼’为加快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和谐基础。”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表示。

为做深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今年以来,晋安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探索依托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1个诉非联动中心+3个分中心+N个工作站”的源头治理新模式。

巩固拓展“驻福兴经济开发区联动法庭”职能作用,涉园区企业案件同比下降超12%;设立“驻鼓岭诉非联动工作站”,妥善化解涉民宿新业态纠纷;设立“驻洋下东社区/桂溪社区诉非联动工作站”,深化“六个一”服务体系,物业纠纷同比下降6.55%;设立“驻前洋村法官工作室”,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阵地保障。

从无讼园区、无讼景区,到无讼社区、无讼乡村,一个个工作站点串联起“和合晋安”建设的崭新图景。据统计,晋安法院1-9月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 68.99%,较去年同期增加40.53个百分点;新收各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8829件,同比下降5.11%;辖区万人起诉率109.77件,同比下降5.15%,呈现“一增一降一缓”的良好态势。

机制联调

注入多元解纷新活力

“近日,我们接待了一名因催讨劳动报酬未果前来报警的人员,目前已经将纠纷流转至新店综治中心处理,但双方分歧较大,建议法庭提前介入处理。”日前,在新店镇“一庭两所一中心”定期联席会上,各成员单位像往常一样,对矛盾纠纷进行常态摸排,晋安法院新店法庭获悉了这起劳资纠纷。

当天会后,新店法庭审判团队第一时间与司法所、综治中心对接,深入了解案情,靠前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在纠纷调处现场,审判团队和人民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及意见,最终促成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限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以往有的公安机关发现民事纠纷不属于其主管范围,还要通过向法院发出协作公函的形式让我们予以处理,能不能考虑搭建一个更常态化、高效化的联络机制呢?”今年5月,晋安法院立足辖区工作实际进行分析研判,主动向晋安区委政法委汇报了关于建立“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的初步构想。

在得到区委政法委肯定和支持后,晋安法院快速与区司法局、公安机关等单位积极协商沟通,并牵头草拟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和工作对接流转“一图一表”,最终,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为基础架构的,具有晋安特色的“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于6月底正式启动,辖区9个乡镇(街道)相继进入实战化运行。

“截至目前,各方依托该项机制已经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风险6件,简易民事纠纷600余起,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晋安法院新店法庭庭长林敏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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