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探寻社会治理的妙药良方

2024-10-23 00:10:58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全国模范检察院、3次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次全国一等功集体、全国文明单位……从安泰河畔到闽江北岸,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与新中国并肩同行,荣获多项全国性荣誉。回望来时路,蜿蜒的时光如一条奔腾的河流,见证着鼓楼检察事业的薪火相传。

“检察办案就是‘211’,骑着二轮自行车,带着一支笔和一个本子。”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退休干部刘忠平回忆道,1979年恢复重建后的鼓楼区检察院与公安局、法院挤在一栋小楼,一整层楼只有一部电话。但是硬件环境的限制动摇不了检察人的初心。

上世纪90年代,鼓楼区检察院干警对免诉释放人员进行回访考察

“当时检察机关以刑事检察业务为主,除了批捕起诉以外,对于轻微犯罪不起诉人员,我们还要进行回访,做好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退休干部陈丹熙翻看着30年前自己上门回访的老照片,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当时还没有‘综合治理’的概念,但我们已经开始面对面走访落实和巩固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相对不起诉人开展法治再教育,引导他们真正转变思想。”陈丹熙介绍。

“虽然当时的鼓楼城区不大,但是骑着自行车上下坡,一家一家找门牌,一天下来,身上的制服也是干湿多次。”陈丹熙笑道。

进入新时期,数据正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也显现出“立体化”趋势。鼓楼区检察院不断跟上时代的步伐,开启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的探索之路。

今年5月,“轻罪治理数字应用平台”作为鼓楼区检察院数字检察成果之一亮相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我们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小案件中挖掘‘情’与‘理’,自主研发轻罪治理数字化应用系统,让治罪与治理协调并进。”鼓楼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俊敏介绍。

该平台由出罪入罪模块、宽严相济模块、综合治理模块组成,可以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助力检察官科学作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羁押的决定,同时引导检察机关有的放矢参与社会治理。

从上门一一回访,到运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中间跨越了30年。但是,以数字检察新路提升治理效能,鼓楼区检察院的尝试却远不止此。

在一起盗窃案件中,二手商品经营者林某明知手机为盗窃赃物,仍然收购后售卖牟利,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情节轻微,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不起诉,同时督促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以一案促一治。针对鼓楼区商贸行业发达、旧货二手交易企业数量多的实际,鼓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综合运用数字化应用系统,对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类案梳理,统计集中发案点和覆盖区域,调取二手回收商户名册,开展二手商品诚信规范交易专项监督。针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未登记出售人身份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对没有落实旧货出售人身份登记等工作的商家给予行政处罚。该专项监督被纳入全省“行政检察护航法治营商环境1+N”行动计划进行推广。

不断引导法律监督职能向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治理端口延伸,普法宣传是鼓楼区检察院推动社会治理的又一重要抓手。事实上,这样的尝试在老档案中早就可窥端倪——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老一辈鼓检人用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叠宣传单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老照片中,一块块看起来简陋的宣传板,是由检察干警一笔一划书写而成。“没有如今的电脑排版、修图,通过制作宣传栏、宣传单,不少干警还练出了一手好字。”退休干部林庆建笑着说。

而如今,从街头普法,到手机推送、大屏展示,到电梯覆盖、AI互动,检察官担负起“法务特派员”“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三重身份,创新融合成为群众身边全天候的“法律顾问”。

岁月更迭,使命不变。穿过时光的记忆,沿着历史的足迹,鼓检人的精神代代相传,新老照片间的故事还在继续……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许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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