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9月5日公告

2024-09-05 15:23:19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张孝淋: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科兴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孝淋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9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2024)榕仲裁19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杨为东: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丽与被申请人杨为东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71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范小雄、赵福亮:

本院受理原告郭永忠与被告赵福亮、范小雄、林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602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5日

范小雄、赵福亮:

本院受理原告郭永忠与被告赵福亮、范小雄、林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林小华不服本院作出的(2024)闽0602民初7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上述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警员陈庆礼,于2024年6月遗失警官证,警号910255,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庆礼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联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本,现声明作废。

泰宁县联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中共福建朝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部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党章一枚,内书:中共福建朝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部,现声明作废。

中共福建朝日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支部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屏南县苔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账号:9060718010010000031312,核准号:J4036000476601,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屏南县苔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隆泰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8110077316,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隆泰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召开股东会通知

福建智成云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执行董事潘梦珂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请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会议议题:1、公司清算情况(公司剩余财产及剩余财产分配情况,公司共有总资产0元,总负债0元,净资产0元);2、对清算报告的确认;3、协商表决本公司注销事宜;会议时间:2024年9月22日,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红庆里7号3层E249室。

特此通知!

召集人:潘梦珂

2024年9月3日

召开股东会通知

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代表70%表决权的股东何承枫、周金、刘小海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定于2024年9月20日上午九时在福建晟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议题审议出让公司持有的贵州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给吴春茂、邓林寿、孙琳、肖开玉。请全体股东务必准时到会,逾期未参会视为放弃股东权利。

联系人:林荆;

联系电话:18950312959

福建晟扬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水火风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原法定代表人陈荣芳银行预留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水火风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映芳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C5XFF692)遗失公章(编码:35098210022437)、法人章(法人:蓝靖臣,编码:35098210004517)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建映芳茶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公 示

榕海公馆项目,地点晋安区连江路东侧、福马路南侧,连潘旧改项目出让地AO4地块。建设单位为福州中晋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恒固建设有限公司。该工程现已完工,并于2024年1月取得该项目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农民工已全部离场,项目部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如有疑问请致电电话。特此公示(30天)。主管部门电话:0591-87570796

福建恒固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云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云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310011849;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云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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