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纪实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福建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纪实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 美好生活是什么?是幼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居乐业……这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向往,在福建检察人看来,正是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发力重点。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自最高检今年2月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三个善于”引领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的举措,正在八闽大地生根发芽。
8月5日,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强调,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精准对接相关民生领域改革部署,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现、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一老一小”是让全社会内心最柔软的群体,也是最需要法治守护与关爱的特殊群体,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守护这份事关“一朝一夕”群体的美好生活。
老年助餐服务既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闽清县检察院针对敬老院、长者食堂及老年活动中心附近餐饮服务业安全问题,走访商铺、机构40余家,就部分场所违规使用燃气、餐具不卫生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针对部分药店违规销售、超范围经营养老保健品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出动执法41人次、检查药店109家次、整改违规情况12处;针对老年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促成相关职能部门改造不规范设施10余处。
特殊未成年人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这一群体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南安市检察机关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某中学的初三学生小天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父母平时对他疏于管教、放任自流有很大关系。于是,检察机关及时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小天父母重视孩子的不良行为,加强监管教育,同时配合司法机关、社工组织对小天进行帮教。最终帮助其重返校园,顺利参加了中考。
“检察蓝”护航“成长绿”。数据显示,全省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被害人加强综合救助;推广“督促监护令”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1133份;拓展“春蕾安全员”机制,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保护;加强校园霸凌防治工作,全省123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主题法治宣讲554场,覆盖623所学校、学生175.2万余人次……
点点滴滴,桩桩件件,化身未成年人成长之“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就业、食药、社保、医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效提升检察为民实绩实效,其中10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3月26日,还在治疗中的老邓等来了二审判决。他说,在自己最无助、最困难的时刻,是检察机关帮他维权,给他力量,让他感受到法治力量和检察温情。
老邓系四川省叙永县人,几年前来厦门市同安区务工。2023年5月,他在施工中坠落,颈椎、胸椎、腰椎等多处骨折,导致半高位截瘫,短短一个多月,住院治疗花了近30万元。
对老邓来说,打官司维权就像攀越一座高山那样艰难。事发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将老邓申请支持起诉的线索移送厦门市检察机关。当即,两地检察院检察官携手开展调查取证,走访医院、施工现场和相关当事人。目前,终审判决已生效。“等老邓的伤残等级作出后,我们还将提供法律帮助。”同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劳务输入大省。对于跨区域民事诉讼以及诉讼能力偏弱的当事人面临的起诉、取证、应诉三大难题,福建省检察机关着力从机制上破解,减轻当事人讼累、降低维权成本,与11个省级检察院会签跨省支持起诉区域协作机制。今年1月至5月,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农民工等依法支持起诉990件,同比上升50.7%,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让维权不再“有心无力”。
省检察院与省人社厅会签《关于建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漳州市检察院创新“安薪计划”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拓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连续八年组织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已帮助661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309万元。
“检察官履职的一小步是人民群众获得公平正义的一大步!”6月25日,在福建视察检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动车段动车组机械师董宏涛的感叹,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