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8月7日公告
公 示
尊敬的平安车险客户:
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投保、报案时间在2021年8月1日之前且至今仍未办理索赔的客户,请您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拨打95511或通过好车主APP申请理赔,我司将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核定损失及赔付。
咨询电话:13905900649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4年8月7日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寿宁县科牧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924589582620U
法定代表人:陈子武
地址:寿宁县清源镇溪岗村溪岗6号
你(单位)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年出栏1万头)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审批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一案,我局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宁环罚〔2023〕204号),你(单位)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提起行政复议。宁德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宁政行复〔2024〕33号),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你(单位)发出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起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义务。
因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宁(寿)环催字〔2024〕3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局(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
致歉声明
林再福,男,1980年4月2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4198004220516,住址安溪县官桥镇仁峰村。本人于2023年11月间,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安溪县官桥镇仁峰村白石湖矿区治理点旧采坑进行非法采矿。该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本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特此登报向广大民众诚恳致歉,希望以我为戒!本人今后一定严格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公民。
遗失声明
福建中创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号:35090110030365)、合同专用章(编号:35090110030366)、法人章(张春亮,编号:35090110030359)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中创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陈卫平:
本院受理原告谢小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闽0802民初5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7日
张占锋: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公交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张占锋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33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4)榕仲裁33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