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24年8月1日公告

2024-08-02 12:59:45 来源: 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24年6月27日,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执法艇在福鼎市沙埕湾跨海大桥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铁壳油船,船身黑色,经测量,该船长14.22米,宽2.77米。船载柴油1.0公吨(经鉴定计量),船上无人员,该船未发现相关船舶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及船载柴油所有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及船载柴油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至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0593-7581999,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沙埕镇岙口村旧城1号)

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

2024年8月1日

减产公告

我司下属洋里污水处理中心将于8月2日7:00-17:00进行一二期电房检修,届时将减少污水处理量。在此期间,若洋里污水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内(江北中心城区的东区和西区)地下排水管道有溢流现象,请周边排水户及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管理,并请过往市民注意安全。

为尽量减少减产期间对市民的影响,我司将争取尽早恢复全面生产。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金盛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业务结算章一枚,编码:35018210026762,现声明作废。

福建金盛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蔡秀妮:

本会受理申请人杨丽与被申请人蔡秀妮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4)榕仲受7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四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连云港成艺然商贸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张承布与被申请人连云港成艺然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172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3:00在本会第四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致歉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

2020年9月,本人经营的“玩乐计生用品店”从无证商贩处购进“每粒坚草精”并对外销售,该保健品中含有禁止添加成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属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时已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并赔偿了损失,在此真诚悔改,特向广大市民表示深深的歉意。

致歉人:吴维乾

2024年8月1日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佳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的陈忠晴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鼓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鼓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1号、鼓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2号)仲裁裁决书。鼓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1号裁决内容如下: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4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330.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433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7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38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中终局裁决符合该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期满未申请撤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鼓劳人仲案字(2024)第128-2号内容如下:一、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23年7月22日解除劳动关系;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64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8号楼三层)领取,联系电话:0591-87715945,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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