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推行“诉前调解+公证”新模式

2024-07-12 10:01:37 来源: 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近日,屏南法院和屏南县公证处协同联动,通过“诉前调解+公证”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一站式多元解纷“更优解”出了一条特色创新之路。

韦某芬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请贷款。双方于2020年2月18日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约定授信额度为150000元。韦某敏、韦某溪、黄某凤对上述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银行依约发放贷款额度,韦某芬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韦某芬还款,后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吴细玉开展调解工作。

基于案件具备调解基础,调解员吴细玉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通过耐心沟通协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就还款金额和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为进一步确保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当场向公证处派驻屏南法院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林桃桃 潘芸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