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法院多方联动巧解纠纷 18名工人终于拿到辛苦钱

2024-07-02 15:30:13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公司转让后,毫不知情的工人遭遇“被换老板”“被欠工资”。三明三元法院多方联动巧解纠纷——

18名工人终于拿到辛苦钱

“前老板还有工资没发给我们,这可怎么办?”近期,得知公司被转让的消息,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的18名工人一时间愁眉不展。

为何工人有“薪愁”?维权道路如何走?为此,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莘口法庭通过三元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联动机制,联合基地成员单位在短期内为18名劳动者追回12.7万元工资。

莫名“被换老板” 工人讨薪未果

据悉,18名工人受雇于三明甲公司,该公司在三元区莘口镇某工业园区经营牲畜屠宰、出售业务。近期,甲公司在未告知工人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屠宰、分割生产线转让给乙公司。

乙公司接手一个月后,以自身名义向18名工人发放工资,并披露甲公司已出售生产线的事实。工人们这才知晓“被换老板”的实情,开始向“前老板”甲公司讨薪,但甲公司负责人却多次推脱,最终失联。

“一些工人因过于信任甲公司,甚至没有收集公司欠薪的欠条、工资条等证据。”三元法院承办法官张朝炼告诉记者。

讨薪未果的工人遂向莘口镇政府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帮助。莘口镇政府了解情况后,立即将纠纷线索推送给三元法院莘口法庭。

及时介入调处 避免矛盾升级

“工人们在向政府反映情况时提及甲公司曾出售一批设备给丙公司,丙公司尚未将该批设备款支付给甲公司。如果情况属实,那这18名工人的工资就有希望了。”经验丰富的莘口法庭干警李琳在研判该讨薪纠纷时,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为尽快帮助工人拿回工资,莘口法庭干警立即着手核实该情况。经调查发现,丙公司确实有该笔设备款未付给甲公司,金额有12.8万元,足够支付甲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12.7万元。但丙公司表示其购买设备的对象是甲公司,没有甲公司的同意,无法将设备款作为甲公司应付工资发放给18名工人。

“工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换老板’‘被欠工资’,且讨薪涉及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债权人代位诉讼等错综复杂法律关系,如若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法院干警廖萍华表示。

为此,莘口法庭决定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一方面建议18名工人对丙公司欠甲公司的应收设备款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收到工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三元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执行保全组即刻出发,向丙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丙公司停止支付该笔款项;另一方面,启动“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联动工作机制,向基地各成员单位通报纠纷情况。其中,区工会为工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区检察院督促劳动者诚信诉讼,莘口派出所经多方联系找到甲公司负责人,区劳动监察大队与莘口法庭共同协调工资发放事宜。

前老板消极应对 法官切中“要害”

为节省工人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首先通过微信和电话对甲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做通其思想工作。然而,一开始甲公司负责人抱着能拖则拖的态度未予理会工人的讨薪要求,法官当即向其分析利弊:“首先,丙公司尚未支付给你们公司的设备款已被我们依法冻结,冻结期间,你们公司是无法取得这笔设备款的。如果你们仍然消极应对工人讨薪,即将面临的可能是批量工人债权人代位诉讼,这些诉讼成本和工人的欠薪最终还是要由你们公司承担。”

经法官切中“要害”,甲公司负责人权衡利弊后联系了公司财务,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一一核对工人欠薪明细,同意用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的设备款向工人清偿工资。

5月17日,甲公司负责人与工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对向而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用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的设备款向工人清偿工资。5月23日,丙公司将12.7万元转入区劳动监察大队账户。次日,劳动监察大队将该笔工资逐一转账发放到18名工人的银行账户中。

至此,工人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报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张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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